卫功奎律师亲办案例
交通事故索赔有讲究
来源:卫功奎律师
发布时间:2021-01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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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某骑电动自行车过马路时,被李某驾驶的货车撞伤,导致右腿骨折。陈某前后共住院1个多月,花去医疗费两万余元。后经司法鉴定,构成7级伤残。李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,根本无力赔偿,但李某的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,保险金额为20万元,且事故发生时保险并未过期。卫律师接到陈某委托后,根据《保险法》和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将李某和保险公司共同起诉至法院,要求李某赔偿全部损失共计18万元,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最终,法院支持了这一主张,陈某从保险公司直接获得了18万元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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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功奎律师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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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卫功奎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夏粤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3*********1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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